家门口的小法院
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巷口街道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小红
2016-04-20 07:37:07 | 来源:人民法院报第二版
  东园社区位于漳州市芗城区的中心地段,常住人口1.4万多人,矛盾纠纷时常发生。2012年,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后,纠纷少了,社区干部的烦心事也少了。

  说实话,一开始居民对黄志丽法官工作室也抱怀疑态度,法官那么忙,哪有工夫管这些婆婆妈妈的事,无非是挂挂牌、走过场。没想到,这些法官每周两次准时出现在社区,通过与街道、社区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密切配合,开展巡回办案、矛盾化解、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,强化人民调解、诉前调解、诉讼调解“三对接”,构建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为居民排忧解难,办了大量好事实事,被群众亲切称为家门口的小法院。

  邻里纠纷在社区最常见,看似简单,处理好却不容易。刘阿婆为了给孙子豆豆补身子,在楼顶天台养鸡,邻居们意见很大,叫苦连天。他们去理论,阿婆不理不睬,全当耳边风。邻居们反映到社区,还说:“不处理就放老鼠药。”为避免事态恶化,我联系了法官工作室,黄志丽和我来到阿婆家。黄志丽讲法律规定、讲睦邻友好,都无济于事。通过观察,黄志丽发现,自从邻里闹僵,小朋友都不和豆豆玩了。一天,黄志丽在路上等阿婆接豆豆放学回来,上前打招呼,询问学习情况,豆豆不好意思地说:“这次考砸了,楼下同学都不理我,没人和我一起做作业。”黄志丽乘机说:“豆豆学习重要,为了几只鸡,让孩子受累,影响学习,不值。”第二天,阿婆主动找我说:“我一晚上都没睡,想把那些鸡处理了,你帮我给楼下孩子说说,还跟豆豆玩。”一起难缠的纠纷不用上法院,就解决了。

  实践证明,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能够化解大量矛盾纠纷,帮助社区建立一套解决纠纷的长效机制,让纠纷不出社区,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,避免了很多纠纷诉到法院。

  有个小区,开发商已经交房五年多,因改变幼儿园配套规划,导致业主无法办证,又拒绝赔偿违约金,引发业主们强烈不满,上百户告到法院。诉讼期间,部分业主闹到开发商办公楼,拍着桌子说:“拿不到违约金,我们就把售楼部砸了。”黄志丽赶到现场,安抚大家,并找到开发商,开导说:“按合同约定,违约金想赖是赖不了的,幼儿园也得建,拖的时间越久,你的损失就越大,企业的形象也没了。”经过反复协调,开发商与业主达成调解协议。这一群体纠纷就这样化解了。

  黄志丽法官工作室进驻社区后,一次次调解民事纠纷,也是一场场的实地培训,既为社区群众普及法律常识,又传授社区干部调解技巧,使我们的法治为民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,有3名社区干部当上了人民陪审员。

  3年多来,社区风气好了,打官司少了,还被评为省级人民调解先进集体、省级文明社区。
责任编辑:杨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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